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吴地网挂工[2025]004号
        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WJ-G-2025-020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二九路东侧支三十路南侧 20000.01 工业
2≤容积率 40%≤建筑密度 绿化率≤10% 50 187 936.000468 20(万元)
WJ-G-2025-021 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金路北侧光明路西侧 54363.45 工业
2.50≤容积率 40%≤建筑密度 绿化率≤10% 50 484 2424.609870 54(万元)
WJ-G-2025-022 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路 58008.95 工业
2.80≤容积率 40%≤建筑密度 绿化率≤10% 30 409 2047.715935 58(万元)

   1、编号:WJ-G-2025-020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13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编号:WJ-G-2025-021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400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编号:WJ-G-2025-022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37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吴江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本次出让地块,凡具备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批复(或备案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在本区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与股东)及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1月14日2025年02月02日,到网上交易系统(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02月03日2025年02月10日,到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2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WJ-G-2025-020;
报名时间:2025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2月10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2月04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2月10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2月03日9时 至2025年02月12日17时;

2、地块编号:WJ-G-2025-021;
报名时间:2025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2月10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2月04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2月10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2月03日9时 至2025年02月12日17时;

3、地块编号:WJ-G-2025-022;
报名时间:2025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2月10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2月04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2月10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2月03日9时 至2025年02月12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不得擅自改变。其中: 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海绵城市要求满足用地规划条件要求。 地下空间主要用于停车、设备用房、人防等的设置,地下建筑地坪限低-10米。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吴江区鲈乡南路1933号
        联系电话:63103372
        联 系 人:沈先生
        开户单位: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开 户 行:苏州农商行
        账       号:0706678011120100260313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1月14日